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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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从和服务于学校党委的总任务、总目标,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为工作目标,围绕青年特点和党委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2.组织开展针对全校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坚持正确的工作原则和组织制度,定期召开团员代表大会,探索和开创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

4.定期召开团委全委会、团委常委会及分团委干部会,及时传达学校党委和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和文件精神,因地制宜地安排好学校团的各项工作。

5.抓好团组织自身建设,健全团内民主生活,做好团员注册统计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和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团员证注册工作,负责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教育和处分。

6.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考核工作,注重典型的发掘和推广。

7.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工作,做好在学生和青年教工中的推优入党工作。

8.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学生社团的工作,促进其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9.深入团员青年中开展调研,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关心团员青年利益,维护青年合法权益,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听取团员青年对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解决问题。

10. 积极满足学生多方面的正当要求,关心促进学生全面成才,开展健康文明、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1. 广泛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走正确的成才道路,通过社会实践加深对国情民情的理解和认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具有行业使命感、专业自豪感和职业荣誉感的出版传媒时代新人。

12. 做好团干部和学生干部的培养、管理和考核。

13. 配合学校其他部门,完成校园管理和学生教育管理的其它任务。

14. 完成学校党委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设置

一、班子成员

王 昕 校团委书记

张 波 校团委副书记

二、部门设置

办公室、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地点:E4A—207

电话:60261504

组织部、志愿实践部、青年媒体中心

地点:E4A—206

电话:60261032

学生社团发展服务中心

地点:E4A—204

电话:60269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