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实际,现将2014年大学生研究计划立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1.服务人才培养。着力提升大学生创新意识、职业观念、创业能力;有效扩大工作覆盖面,覆盖各个学历层次,力争使更多学生参加研究实践训练。
2.强化工作实效。改革完善研究形式和主题,更加符合学生成长发展实际;加强对研究计划执行进度的监控,确保研究计划质量;加强对研究计划资金使用的管理,避免资金的滥用与浪费。
3.优化完善机制。继续加强与“挑战杯”竞赛、“创青春”竞赛和“北京市本科生科学研究计划”的有效对接融合,相互支撑、各有侧重;加强对各学院研究计划管理工作的激励约束。
二、项目要求
1.内容主题
参考以往研究计划的实际情况,结合新形势下的需要,此次研究计划申报项目均须确定内容主题。具体分为以下4项:
(1)基础研究类:包括对自然、社会、文化等学科领域内的基础理论或重大问题的学术研究,项目成果一般以学术论文形式体现。
(2)发明制作类:包括利用科技知识制作的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性的发明、制作成果,依据文化创新理念和知识技术制作的文化艺术作品等,项目成果形式一般以制作说明书和作品、实物体现。
(3)社会调查类:包括对社会、行业或学校相关热点问题的调研分析,项目成果形式一般以社会调查报告形式体现。
(4)创业实践类:包括面向实际进行的创业调研或创业实践,项目成果形式以创业方案计划书体现。
所选内容主题应该力求突出学科专业特色、行业发展前沿,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践性。
2.形式类别
所有项目按照学科类别理工、人文、艺术三大类。
结合今年的情况,各种课题类型原则上仅限于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其中,重点课题是指知识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创新意义较强的作品,各本科学院重点课题不超过5项,职业技术学院重点课题不超过3项。
3.项目遴选
(1)已申报2014年“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北京市本科生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课题,原则上不再参加学校2014年大学生研究计划;以前已经立项的,原则上不再予以支持立项。
(2)根据项目类别及特点,各学院须提前制作项目指南或项目库,加强大学生科研创新创业工作的资源统筹、长远规划。同时应该注意与“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北京市本科生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区分开,培育更多的学生研究项目。
(3)申报的项目,应注意与其他学生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工作载体有效结合,例如“社会调研类”的项目可以在201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中继续申报;项目的立项可以与各学院的人才培养特色项目、特色活动项目相结合。
三、作者要求
1.年级要求
2014年大学生研究计划面向11、12、13级本科生,研究生和专科生12、13级学生。其中,项目负责人须为本科生11、12级,研究生12、13级学生,本科和专科13级学生只可作为项目参与人参加。2014年6月30日之前毕业离校的学生不宜作为项目负责人。
2.类别要求
大学生研究计划项目应覆盖各学院的不同教育层次,特别是研究生群体。各本科学院的立项项目,原则上,研究生主持和参与的项目总数不低于该学院项目总数的10%,且至少有1项为重点项目。鼓励跨学历层次的研究计划项目。
3.人数要求
项目参与人数应进行科学估算调控,重点项目参与人员人数控制在3-7人之间,一般项目参与人员人数控制在2-5人之间。每名学生至多只能参加2个研究项目。
4.其他要求
凡参加2013年大学生研究计划项目未能结题者,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申报2014年大学生研究计划项目;已参加“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北京市本科生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原则上不再支持申请本研究计划。
四、资金分配
1.学院分配方案
根据各学院学科特点及学生人数,统筹分配资金,对于上一年度答辩及结题率高(详见附件1)、研究成果突出的学院将予以适当的额外奖励支持。(具体资金分配方案见附件2)
2.项目分配方案
理工类,重点项目每项原则上支持资金不超过3000元,一般项目每项原则上支持资金不超过2000元;人文、艺术类,重点项目原则上每项支持资金不超过2000元,一般项目原则上每项支持资金不超过1000元;各类项目支持资金最低不低于500元。
五、工作进度
1.项目立项工作(即日起至2014年4月)
(1)各学院负责科研工作的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和相关老师组成专项工作机构,结合本通知精神和划拨的经费,确定本学院大学生研究计划工作方案(应包括领导机构、工作程序、评审专家等)。
① 根据选题要求,面向本院各专业老师征集研究计划课题,形成2014年大学生研究计划课题指南。
② 向所在学院学生公布课题指南,开展项目立项申请相关工作。立项申请通知应公开,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大多数学生获悉。
③ 收集《大学生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按照本学院工作方案进行评审,初步确定本学院立项项目名单,划分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核定每个项目的经费数。
④ 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前,向团委报送本学院项目申报书和立项汇总表(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须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wangxin@bigc.edu.cn)。
(2)团委对报送的立项名单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名单,将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后,团委将通报各学院通过公示的项目名单。
(3)进入立项名单的项目,由团委组织参与人员进行科研规范、科研创新交流、科研经费使用等方面的专项培训。所有进入立项名单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均须参加专项培训。凡未按要求参加专项培训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其所负责项目将不予立项。
(4)根据学校财务工作安排,2014年4月底之前,团委统一制作项目经费蓝本,下拨项目经费。
(5)已审批立项项目参与人员开展项目的研究工作。
2. 中期检查工作(2014年9月)
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团委将会同教务处,在各学院中期检查工作结束后,针对国家级、北京市级和校级的所有学生研究计划项目进行抽查。
3. 项目结题工作(2015年1月)
团委统一组织结题答辩,通过答辩的形式验收项目结题情况,未按时结题者将不再予以支持开展校内外大学生研究计划项目。
六、工作要求
1. 明确责任,加强统筹。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统筹兼顾,分工合作,将责任落到实处,形成“统一领导、协同合作、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
2.加强指导,监督考核。各学院应组织做好项目申报指导,结合自身优势特色,推荐符合申报要求的高质量研究项目,保证课题的创新性与实践性,同时应加强项目研究过程的监督、管理与考核制度。
联系人:王昕 联系方式:60261032,wangxin@bigc.edu.cn
共青团北京印刷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