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举办第四届北京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促进大学生文化艺术素质提升,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决定在全校开展“第四届北京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以下简称“展演活动”)参赛艺术设计作品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青春使命,青春校园
二、活动对象
我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三、作品形式
1.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2.书法、篆刻:书法类作品包括硬笔书法和软笔书法。硬笔书法作品不少于80个字;软笔书法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字体不限;篆刻类规格不限,附译文。
3.摄影:独照、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均可,尺寸均为14吋。
4.工艺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尺寸不超过对开,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5.雕塑、陶艺: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以上艺术作品不装裱,并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系别、年级、联系电话、辅导教师、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横×竖×深)、创作时间。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6.DV作品及微电影:DV作品播放时间不超过10分钟,微电影播放时间不超过20分钟。
四、作品提交
1.集体提交
(1)提交方式
6月10日前,各学院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交作品。非影像类作品电子版发送至wangxu@bigc.edu.cn或2260577337@qq.com;实物物品、DV作品及微电影作品需搭配作品说明光盘(内含作品电子版及作品说明书300-500字)送至学校本校区E楼314王旭老师处。
(2)作品要求
非影像类作品电子版效果图(包括整体效果图和局部效果图)效果图限JPG格式格式,分辨率大小不低于300像素,图片质量不超过100M。
影像类作品限avi格式。
2.个人提交
6月10日前,个人将作品直接提交至组委会办公室。提交方式同上。
注意:作品创新及版权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作品评审与报送
1.作品评审
各类别作品评审工作由作品征集的组委会办公室承担,本着“公平公正、突出特色、展示风采”的原则进行评审,最终遴选出符合要求的优秀作品。
活动征集作品按征集类别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优秀指导教师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作品报送
校内作品征集评审完毕,统一由学校团委报送北京市大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活动联系人:
王旭老师 60261134 wangxu@bigc.edu.cn
共青团北京印刷学院委员会
北京印刷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2013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