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广大学子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勇做榜样、共同成长,经学校与日本株式会社小森公司(以下简称小森公司)沟通协商,决定于2014年由小森公司出资,面向我校全体在校生设立"小森青春榜样奖学金"。现将评选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评选奖项
2014年"小森青春榜样奖学金"分设"标兵奖"和"优秀奖"。
二、评选名额与奖金
1. 共20名,其中"小森青春榜样奖学金标兵奖"10名,"小森青春榜样奖学金优秀奖"10名;
2. "小森青春榜样奖学金标兵奖"获得者每人获5000元奖学金,"小森青春榜样奖学金优秀奖"获得者每人获1000元奖学金。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我校在册在读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2.热爱祖国、思想进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违法或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积极参加各类课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5.曾参加学校"青春榜样"展示评选或二级学院"青春榜样"评选及类似活动,并获得荣誉;
6.积极参与榜样宣讲活动,宣扬优秀事迹,并在校园内产生一定影响,受到学生好评。
(二)特定条件
1.个人事迹突出典型,入选《青春榜样—北京印刷学院优秀学子的知行思》(第三辑或第四辑均可)
2.参加学校 "青春中国梦 出彩北印人"青春榜样主题宣讲团或"我的梦 中国梦"青春榜样主题宣讲团,在学校或二级学院进行集中宣讲,受到一致好评。
(三)优先条件
1.个人优秀事迹被校外媒体采访报道的优先考虑;
2.个人实际行动对宣传学校、展示学子优秀风采有较为明显作用的优先考虑。
注:"小森青春榜样奖学金标兵奖"申请人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和"特定条件","小森青春榜样奖学金优秀奖"申请人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
四、评选流程
1.个人申报(即日起至
学生根据奖学金申请条件,填写《北京印刷学院小森青春榜样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于11月24日(周一)17时前,交至所在学院学工组。
2.学院推荐(
各二级学院根据申请条件,进行初步审核,推荐不多于5名的候选人,于11月27日(周四)17时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报送团委办公室。
3.学校评定(
团委会同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组成评审小组,对候选人选材料进行评审,拟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4.集中颁奖(12月中旬)
联合小森公司,举行颁奖仪式,发放奖金和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1.对照评选条件,进行广泛而有针对性的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请。
2.按照评选条件及流程,确保公平、公正。
学生处 校团委
附件:
1. 北京印刷学院小森青春榜样奖学金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