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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院团发〔2015〕19号-关于北京印刷学院第二十三次学代会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提名工作的安排

发布时间:2015-09-13    


 

关于北京印刷学院第二十三次学代会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提名工作的安排

根据《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北京印刷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选举北京印刷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名北京印刷学院第二十三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相关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代表选举工作

1.本次代表大会共设代表170名,列席代表20名。本次大会按全校学生人数2.5%左右的比例产生学生代表。其中包括各校级学生组织代表及各学院学生代表。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2.代表应为我校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学生,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始终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够紧密结合学校改革发展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同学、助人为乐、正直诚实、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良,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如实反映各级学生组织和广大学生的意见,正确行使学生的民主权利。

3.代表候选人构成需要有广泛性。代表候选人中要有学生会组织的各级干部,要有班级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代表,要有一定数量的党员代表、女生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同时要注意代表的年级分布。

4.代表候选人的酝酿和选举工作在校团委和各学院分团委的指导下,由各校级组织和各学院学生会直接组织进行。选举代表一般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一般不少于10%,如差额不足1人时,也可直接参与进行等额选举。

二、委员候选人提名工作

1.北京印刷学院第二十三届学生会委员会拟设委员25人。按照差额选举的要求,学生会委员会候选人提名名额为28人。委员候选人中的校、院学生干部不少于70%,并有一定数量的优秀学生代表和女生代表。

2.委员候选人人选可由各校级组织、各学院学生会、各班班委会在广泛征求基层学生会组织和广大同学意见的基础上提名,提名人选应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学习成绩优异,热爱学生工作,肯于奉献,乐于为学生服务,能真正为学生办实事;能够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代表和维护学生的利益,受到广大同学的信任和拥护;曾经担任过学生干部,能够顾全大局,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

3.提名委员人选,要征求各级党组织和团组织的意见,经过反复酝酿、民主协商后确定名单。各单位按照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进行提名。提名的委员候选人由校学生会汇总后,根据提名情况拟定候选人初步名单,报校党委、校团委原则同意后,逐一进行考察,征求所在学院党、团组织等多方意见后,形成书面材料,由第二十二届校学生会主席团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委员最终推荐名单,提交大会主席团确认和代表进一步讨论后,形成正式名单,进行大会选举。

三、工作要求

1.选举出席第二十三次学代会的代表和委员候选人均要填写《北京印刷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2)和《北京印刷学院第二十三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附件3)。

2.各学院学生会请将学生代表情况汇总表(附件4)和学生代表登记表、委员候选人登记表于5月18日前将有关材料上交到校团委,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bigctwzzb@163.com.

3.代表选举工作和委员候选人提名工作务必在各级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共青团北京印刷学院委员会

北京印刷学院学生会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