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北京印刷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学生代表提案工作的安排
各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为充分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学代会代表需向大会提交提案。根据北京印刷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相关工作安排,对学代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提案的立案
1. 学生代表提案须内容详实、具体,有一定调查研究的基础,重点突出,语言文字表达凝炼准确。切忌空泛议论,没有针对性;切忌脱离我校客观实际,单纯从主观愿望出发;切忌只提出问题,忽视解决问题的对策、方法与途径。
2. 学生代表提案,须有一名正式代表提出,3名以上(含)正式代表附议,并认真填写学生代表提案登记表。在各学院学生代表团范围内,同样或类似提案可以合并提出,也可以代表团名义提出(附议人要求不变)。
3.代表提案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交大会提案组,经大会提案组审阅通过后正式立案,否则不列为大会提案,另作处理。
4.提案表由大会筹备组统一制定(见附件),代表须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上交。
二、提案内容
学生代表提案的内容范围:关于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方面的建设性意见;关于学校教学、科研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关于学生组织建设、学生自我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其他与学校和学生相关的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
三、提案的处理
第二十三次学代会代表提案工作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共青团组织的指导下,由本次学代会大会主席团授权各级学生会负责组织进行。
校学生会受第二十三次学代会筹备委员会的委托负责学生代表提案的受理工作。
四、要求
1.各学院学代会代表团团长应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提案的征集工作,保证提案的质量;
2.学生代表应珍视并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认真调查研究,在广泛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提交提案;
3.各代表组务必于5月20日下午5:00前将纸质提案送交提案审查委员会(校学生会),电子文档发送至bigctwzzb@163.com
联系人:葛倩倩 电话:15810661921
共青团北京印刷学院委员会
北京印刷学院学生会
2015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