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北京市三好、优干、班集体
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工组、分团委:
根据团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学联《关于在全市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开展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4-2015学年"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校在校的研究生、本专科生和学生班集体(不包括2015级新生和新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作风正派;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四进四信"、"区域化团建"、"新青年学堂"等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
4.是注册志愿者,且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田联世锦赛"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大阅兵"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5.积极参加"三走"等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且本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6.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团员荣誉。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3.积极主动带领同学开展"四进四信"、"三走"、"区域化团建"、"新青年学堂"等集体活动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引导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4.是注册志愿者,且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在"田联世锦赛"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大阅兵"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5.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工作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的校、院(系)、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干部。
(三)"北京市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级学生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主动带领同学学习科学理论,经常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4.积极开展"四进四信"、"三走"、"区域化团建"、"新青年学堂"等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5.班级应为注册志愿者组织,且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6.曾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或校级优秀团支部荣誉。
三、评选办法
1.根据通知要求和文件精神,每个学院在学院内部进行组织动员,公开、公平地开展基层推荐工作。其中,被推荐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须经本人所在的团支部同意,并由其所在的团支部认真填写先进事迹登记表(附件1和附件2),推荐为市级先进班集体的登记表由班委会填写(附件3)。
2.根据推荐名额分配,对照评选条件,各学院在12月18日(周五)前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于12月18日(周五)下午4点前向团委bigctwzzb@163.com报送公示候选人(集体)推荐材料(电子版即可)。
3.推荐名额:三类奖项按照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4)进行推荐。
4.评审办法:"北京市三好学生"候选人依照分配名额进行等额推荐,总人数缺额1名由"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差额产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按照北京市分配的名额进行差额推荐。"北京市先进班集体"候选集体按照我校"我的班级我的家"活动评选结果产生。
4.12月21日(周一)下午3点学生处一层会议室,学生处、研工部、教务处、团委举行"市级推优候选人(集体)评审会",确定"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北京市先进班集体"候选人(候选集体)推荐名单。其中,"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需要现场答辩产生,请二级学院通知候选人准时参加。"北京市三好学生"、 "北京市先进班集体"候选人(候选集体)评审材料产生。
5.12月22-25日,对学校拟向团市委推荐的"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个人和集体进行公示。二级学院将公示的"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个人和集体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送至校团委办公室。
6.根据公示结果,报学校党委批准同意,将相关材料向团市委报送。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公平公正。评选工作应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分团委、学工组共同承担,学生会、社团等共同参与。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避免片面重视学习成绩的做法。为保证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先进个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集体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公示等民主程序评选产生。
2.扩大宣传,寓教于评,以评促建。各学院要通过此次评选活动,对学生进行一次成才标准和成才途径的生动教育。同时要通过评比督促班集体查找不足,促进学生组织的建设。要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树立起一批先进班集体和个人的典范,扩大评选活动的教育和示范作用。
3.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注重成效。各学院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完善评比机制,把评选工作与学生的其他各种奖励、荣誉称号及综合测评等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奖项的引导作用,激励学生成长成才。
联系人:薛红霞 60261025 xuehongxia@bigc.edu.cn
江和金60261591 jianghejin@bigc.edu.cn
李丹丹 60261004 lidandan@bigc.edu.cn
附件:
1.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
2.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3.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4.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生处 校团委
201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