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四进四信”工作常态化,挖掘我校广大学生群体中全面发展或个性发展具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子,进行重点宣扬,积极倡导以真实的人物影响人、以先进的事迹激励人、以鲜活的素材感动人,引导我校学生学习身边榜样、争做青春楷模、共同成长成才,形成印院学子人人积极创优、人人争做榜样的良好局面。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青春榜样”展示评选交流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名称
“寻找身边榜样·携手印院成长”——北京印刷学院2017年“青春榜样”展示评选交流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主办:共青团北京印刷学院委员会
承办:北京印刷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三、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12月
四、评选对象
北京印刷学院全日制在读学生
五、评选奖项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所有参赛人员都应符合以下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记录;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诚实守信,严于律己。
(二)单项奖评选条件
参赛人员可在以下奖项中自行选择1—2项申报。申报人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相应单项条件的全部条件。
1.“思想引领之星”评选条件
(1)思想进步、理想坚定,热爱集体,乐于奉献,身先士卒,勇做表率。
(2)自觉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善于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同学中发挥思想引领成长的突出作用,广受师生好评。
2. “诚信学习之星”评选条件
(1)热爱学习,诚实守信,学分绩点排名班级前五名之内。
(2)至少获得一次校级或以上奖学金。
3.“文明文体之星”评选条件
(1)热爱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校级或以上文体活动三次以上。
(2)曾获得校级或以上相应奖项两次以上。
4.“友善公益之星”评选条件
(1)热心公益活动,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组织或参加过校级或以上公益活动(含高中阶段)3次以上。
(2)曾获得相应证书2个以上。
5.“敬业实践之星” 评选条件
(1)组织或参加过实践活动或积极参加校外实习两次以上,在实践实习工作中表现突出。
(2)曾获得相应奖励,或取得优秀成果。
6.“自强励志之星”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自立自强,积极解决经济问题。
(2)在学习等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深受师生好评。
7.“创新科研之星”评选条件
(1)具有创新意识,主持或参与一次及以上校级科研创新项目并顺利结题。
(2)参加校级以上科研或学习类竞赛并获奖1次以上。
8.“和谐成才之星”评选条件
(1)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在学习、科研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9.其他
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自身特点自拟项目名称申报,申报名称不与以上所列项目内容冲突,并有突出实绩。
(三)“青春榜样”评选条件
从单项奖中选拔,品学兼优,在全面发展或个性发展方面有突出成绩。
六、活动流程
(一)宣传报名阶段(11月20日—12月1日)
1.制定评分细则,使用多种方式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动员全校学子积极报名、推荐。
2.根据评分细则,全校符合条件的学生以自荐和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
3.组委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评选人员名单。
(二)评选阶段(12月4日—12月20日)
1.初赛阶段(12月4日-12月13日)
以现场评选的方式,以配合多媒体演讲的方式进行自我展示,最终每单项各评选出1—3名选手授予单项荣誉并进入决赛。
2.决赛阶段(12月20日)
以现场评选的方式,按照“精彩由我”(演讲陈述)、“美丽在我”(才艺展示)、 “翱翔自我”(综合问答)三个环节,进行综合评比,选出10名左右“青春榜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三)宣扬学习阶段(2017年12月21日—2018年10月)
对入选“青春榜样”的学生进行重点报道,以广播、橱窗、图书、报告会等形式宣扬优秀典型事迹。组织部分“青春榜样”学子参加2018年“五四”共青团表彰大会暨宣讲会。
(四)奖学金评选阶段(2018年10月—12月)
遴选优秀“青春榜样”学子参加2018年10月前后举办的小森“青春榜样”奖学金评选宣讲会,入选宣讲会、成功进行宣讲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将获得当年度小森“青春榜样”奖学金评选资格,参加奖学金评选活动。
七、报名方式
报名选手请填写《2017年青春榜样展示评选活动报名表》(附件1),并于12月1日(星期五)下午4点前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和演讲所需电子材料发至850402684@qq.com或1083814285@qq.com(文件命名格式为“青春榜样**之星+姓名+联系方式”),纸质版报名表交至团委办公室。
活动相关事宜请垂询:
王老师 60261032
段同学 18047206050
附件:
1. 2017年青春榜样展示评选交流活动报名表
共青团北京印刷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