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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小森青春榜样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30    


为激励广大学子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勇做榜样、共同成长,经学校与日本株式会社小森公司(以下简称小森公司)沟通协商,决定于2017年继续由小森公司出资,面向我校全体在校生设立第五期“小森青春榜样奖学金”。现将评选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评选奖项

2017年“小森青春榜样奖学金”分设“标兵奖”和“优秀奖”。

二、评选名额与奖金

1. 20名,其中“小森青春榜样奖学金标兵奖”10名,“小森青春榜样奖学金优秀奖”10名;

2. “小森青春榜样奖学金标兵奖”获得者每人获5000元奖学金,“小森青春榜样奖学金优秀奖”获得者每人获1000元奖学金。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我校在册在读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2.热爱祖国、思想进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违法或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积极参加各类课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5.曾参加学校“青春榜样”展示评选或二级学院“青春榜样”评选及类似活动,并获得荣誉或积极参与榜样宣讲活动,宣扬优秀事迹,并在校园内产生一定影响,受到学生好评。

(二)特定条件

1.个人事迹突出典型,入选《青春榜样—北京印刷学院优秀学子的知行思》(第六辑或第七辑均可)

2.参加学校 “青春榜样:北京印刷学院‘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推进会暨共青团表彰大会”青春榜样主题宣讲团或“不忘初心跟党走青春献礼十九大”青春榜样主题宣讲团,在学校或二级学院进行集中宣讲,受到一致好评。

(三)优先条件

1.个人优秀事迹被校外媒体采访报道的优先考虑;

2.个人实际行动对宣传学校、展示学子优秀风采有较为明显作用的优先考虑。

 注:“小森青春榜样奖学金标兵奖”申请人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和“特定条件”,“小森青春榜样奖学金优秀奖”申请人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曾于2015年或2016年获得过“小森青春榜样奖学金标兵奖”或“小森青春榜样奖学金优秀奖”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评同一级别奖项。

四、评选流程

1.个人申报(即日起至113日)

学生根据奖学金申请条件,填写《北京印刷学院小森青春榜样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于113日(周五)17时前,交至所在学院学工组。

2.学院推荐(114-116日)

各二级学院根据申请条件,进行初步审核,推荐不多于5名的候选人,于116日(周一)17时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报送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bigctwzzb@163.com

3.学校评定(117-1110日)

团委会同学生处组成评审小组,对候选人选材料进行评审,拟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4.集中颁奖(11月中旬)

联合小森公司,举行颁奖仪式,发放奖金和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1.对照评选条件,进行广泛而有针对性的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请。

2.按照评选条件及流程,确保公平、公正。

 

联系人:王昕  60261032  bigctwzzb@163.com

 

附件:

1. 北京印刷学院小森青春榜样奖学金申报表

 

学生处 校团委 

2017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