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行业使命感、专业自豪感和职业荣誉感的出版传媒新青年,经研究,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青春榜样”展示评选交流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主题
爱国奉献担当,强国复兴有我
二、评选对象
北京印刷学院全日制在校生
三、活动时间
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
四、组织机构
主办:共青团北京印刷学院委员会
承办:北京印刷学院学生社团管理部
五、评选奖项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所有参赛人员都应符合以下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诚实守信,严于律己;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记录。
(二)单项奖评选条件
参赛人员可在以下奖项中自行选择1—2项申报。申报人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相应单项奖全部条件。原则上获“青春榜样”奖项2年内,不可报名同一单项奖。
1.“思想引领之星”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集体,乐于奉献,勇做表率。
(2)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在同学中发挥思想引领成长作用突出,受到师生认可。
(3)参与过至少1期校级团校培训班或青马班并顺利结业。
2.“学习引领之星”评选条件
(1)热爱学习,诚实守信,学分绩点排名班级前5名之内。
(2)大学以来至少获得1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3.“文明文体之星”评选条件
(1)热爱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校级及以上文体活动3次以上。
(2)大学以来至少获得2次校级及以上相应奖项。
4.“友善公益之星”评选条件
热心公益活动,组织或参加过校级及以上相关部门主办的公益活动3次以上,大学期间累计“志愿北京”志愿服务时长100小时以上。
5.“敬业实践之星” 评选条件
(1)积极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校外实习2次以上,且单次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1星期、单次校外实习不少于2个月,在实践实习工作中表现突出。
(2)大学以来至少获得1次校级及以上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奖项。
6.“自强励志之星”评选条件
积极克服经济条件、身心健康等方面的不利因素,努力成长成才,在学习或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
7.“科研创新之星”评选条件
(1)具有创新意识,担任校级科研创新项目负责人并顺利结题至少1次。
(2)作为项目负责人,在校级以上科研类竞赛中获奖1次以上。
8.“和谐成才之星”评选条件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其中至少3方面有突出表现。
(三)“青春榜样”评选条件
从单项奖中选拔品学兼优、在全面发展或个性化发展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优秀学生。
六、活动流程
(一)宣传报名阶段(即日起至11月12日)
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自主报名或二级学院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阶段(11月13日至11月20日)
校团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现场评选人员名单。
(三)评选阶段(11月21日至2026年4月)
1.初赛(11月21日至12月7日)
参评学生通过演讲、才艺展示、PPT等形式进行现场自我展示,每单项各评选出1至3名选手授予荣誉并进入复赛。
2.复赛(12月8日至2026年4月)
通过材料撰写、现场展示等环节,选出10名左右“青春榜样”,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宣扬学习阶段(2026年4月至9月)
对入选“青春榜样”的学生进行重点报道,以广播、橱窗、报告会等形式宣扬优秀典型事迹。组织部分“青春榜样”学子参加2026年五四共青团表彰大会暨“青春榜样”宣讲会。
七、报名方式
北京印刷学院2025年“青春榜样”展示评选交流活动将以自主报名和二级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报名,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一) 自主报名
请有意愿报名的同学,于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5点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线上报名表,并线上提交个人简历、演讲所需展示PPT等电子材料。

(二)二级学院推荐
各学院需推荐不少于3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参加展示评选,并将汇总表、学生个人简历和演讲所需展示PPT等电子材料打包于11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2919976309@qq.com。
纸质盖章版汇总表于11月12日下午5点前交至团委。
联系人:
张老师 60269523
杨同学 18801176697
高同学 18515467710
共青团北京印刷学院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