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印刷学院2013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部署安排,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实践育人优势,引导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学校决定对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进行评选表彰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奖项与条件
(一)2013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
1.评选条件
(1)社会实践动员得力、机制健全,学生参与度高,实践活动取得优异成绩、实践成果丰富;
(2)积极组织实践工作,建立社会实践接洽基地;
(3)实践期间定期汇总实践情况,高质高效完成结项总结的评定审核工作。
2.评选数量
评选1-2个优秀组织奖。
(二)2013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评选条件
(1)具有团队精神,不怕苦累,在实践活动中尽职尽责;
(2)在实践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较为突出的个人实践成果;
(3)作为领队所带领团队获优秀团队奖。
2.评选数量
每学院限报5人,全校共评选约40名。
(三)2013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1.评选条件
(1)给予团队实践指导,帮助团队确定主题、拟定计划,指导实践总结和成果;
(2)主动为团队成员提供实践机会,帮助团队与实践地相关人员联系;
(3)跟团参与实践活动,与同学同甘共苦,妥善处理团队突发事件。
2.评选数量
每学院限报1人,全校共评选8-10名。
(四)2013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1.评选条件
(1)团队成员各司其职,分工合理、协同合作,圆满完成实践任务;
(2)实践具有特色,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创新,实践成果(论文或调查报告等)质量优秀;
(3)实践团队具有科学规避风险的安全机制,遵守社会实践规章制度;
(4)社会实践效果显著,受到实践单位和实践地群众良好反响,具有积极的社会效应。
2.评选数量
依据评审答辩会确定,不多于10支。
(五)2013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成果
1.评选条件
(1)实践成果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行文规范,文字、图片质量好;
(2)实践成果主题鲜明,有理有据,对解决实际问题或提升学生素质有切实作用;
(3)成果内容被媒体报道的优先考虑。
2.评选数量
依据实践成果和评审答辩进行加权,不多于20项,择优评选。
二、评选程序
(一)"优秀组织奖"、"先进个人"、"优秀指导教师"奖项评审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师生自主填写各类申报表(见附件1、2、3)并统一交至各学院学工组。
2.各学院按照评选要求初审上报材料,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3年9月22日(周日)中午12点前报校团委。
3.团委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学院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各类奖项名单。
4.公示获奖名单,并上报学校党委批准、备案。
(二)"优秀团队"、"优秀成果"奖项评审程序
1.自主申报
各相关团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4、5)并制作相关材料,按照实践类别不同,递交申报材料:
(1)院级实践团队和个人返乡社会实践,直接将申报表等材料交至学工组;学工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照申报项目总数30%左右的比例向校团委推荐参选评优秀团队和优秀成果,于9月22日(周日)中午12点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校团委。
(2)欲申报"优秀团队"、"优秀成果"奖项的校级团队,直接将申报表等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于9月22日(周日)中午12点前交至校团委。
(3)各校级重点团队,根据实际,可自行决定是否申报相关奖项;若不申报,可不必提交申报表等相关材料,但须参加统一答辩;若申报,则按照校级一般团队申报奖项要求提交材料。
注意:①校团委初审时将对申报团队的实践成果进行审核和评分;②同一实践团队原则上不能重复参评"优秀团队"和"优秀成果",个别优秀团队可酌情考虑;③参加返乡社会实践的个人只参评"优秀成果"奖。
2.团委初审
针对各学院推荐的院级实践团队、个人返乡实践和校级团队中自主申报奖项的团队,校团委统一进行初审,确定并公布获得终审答辩资格的名单和答辩安排。
注意:校级重点团队无论是否申请相关奖项,均须参加答辩。
3.终审答辩
校团委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终审答辩(初定于9月22日下午,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答辩会后,根据实践成果和答辩表现进行加权计分,最终评出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和"优秀成果"。
注意:对于未按计划及规定开展实践活动的校级实践团队,或实践成果较差的团队,学校将收回预拨付的支持经费;各学院推荐的院级实践团队和个人返乡社会实践经评审获得表彰的,校团委将予以一定的补充经费支持。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
(二)各学院加强领导、认真考核、择优推荐。
(三)严格把关成果质量,确保评选对象名副其实,具有示范激励作用。
(四)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将各类申报表等报送校团委。
联系人:张老师 邮箱:tuanwei@bigc.edu.cn
电话:60261032
共青团北京印刷学院委员会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