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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9北京印刷学院2019年大学生研究计划立项工作安排.docx

发布时间:2019-03-27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大学生研究计划立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1.立足人才培养。着力提升大学生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效扩大工作覆盖面,覆盖各个学历层次,力争使更多学生参加研究实践训练。

2.强化工作实效。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学校2019年重点工作,改革完善研究形式和主题,使其更加贴近学校、行业、社会所需,更加符合学生成长发展实际;加强对研究计划执行进度的监控,确保研究计划质量。

3.优化完善机制。继续加强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市文化创意大赛等重大赛事的有效对接,完善对各学院大学生科研工作管理工作的激励约束政策。

二、项目要求

1.形式类别

按照学科类别分为理工、人文、艺术三大类,课题类型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其中,重点课题是指知识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创新意义较强的作品,各二级学院重点课题不超过5项,各教学部重点课题不超过1项。

2.内容主题

(1)应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从实际出发,结合国家、北京市和学校2019年重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纪念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新闻出版、印刷传媒行业发展趋势,学校改革发展,以及发挥学生党员、骨干、理论及文化类社团在学风建设、践行核心价值观方面引领作用等问题的调查和研究。

(2)力求突出学校学科专业特色,积极推选具有前沿性、创新型和特色性的项目,力争创作出一批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的文化创意产品,与“挑战杯”、文化创意大赛等市级、国家级大赛有效衔接。

3.项目遴选

(1)已申报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课题,原则上不再参加学校2019年大学生研究计划;以前已经立项的,原则上不再予以支持立项,进一步进行深入研究的除外。

(2)根据项目类别及主题,各学院须提前制作项目指南或项目库,加强大学生科研创新创业工作的资源统筹、长远规划。同时应该注意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北京市科研项目区分开,培育更多的学生研究项目。

(3)申报的项目,应加强与其他学生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工作载体有效结合、与各学院的人才培养特色项目和特色活动项目相结合。

三、作者要求

1.年级要求

2019年大学生研究计划面向16、17、18级本科生,17、18级研究生。其中,项目负责人须为本科生16、17级,研究生17、18级学生,本科18级学生只可作为项目参与人。

2.类别要求

大学生研究计划项目应覆盖各学院的不同教育层次,特别是研究生群体。各二级学院的立项项目,原则上,研究生主持和参与的项目总数不低于该学院项目总数的10%,且至少有1项为重点项目。鼓励跨学院、跨学历层次、跨专业的研究计划项目。对于“三跨”项目,经费上应适当予以倾斜。

3.人数要求

项目参与人数应进行科学估算调控,重点项目参与人员人数控制在3-7人之间,一般项目参与人员人数控制在2-5人之间。每名学生至多只能参加2个研究项目。

4.其他要求

凡参加2018年大学生研究计划项目未能按期结题者,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申报2019年大学生研究计划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四、资金分配

1.整体分配方案

2019年大学生研究计划经费共20万元,拟分两次下拨资金,前期资金为研究计划项目经费,后期为奖励经费。

(1)前期下拨总经费的85%,作为项目经费,共17万元整。对于二级学院,校团委将按照各学院学生加权人数进行拨付;对于教学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将按统一比例拨付。再由各学院、教学部和职能部门足额分配给各项目,经校团委审核后由计财处直接发至项目负责人银行卡。

(2)在结题答辩后,根据答辩结果,由校团委统筹安排,下拨余下15%经费,作为奖励经费,共3万元整。根据2019年大学生研究计划整体完成情况,对优秀项目(原则上不超过每学院或教学部项目总数的10%)、良好项目(原则上不超过每学院或教学部项目总数的50%)进行奖励,奖励经费将由计财处一次性发至项目负责人银行卡,由项目组成员自行支配。

2.学院分配方案

根据各学院学科特点及学生人数,统筹分配资金。(具体资金分配方案见附件2)

3.项目分配方案

理工类,重点项目每项原则上前期支持资金不超过2000元,一般项目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500元;项目支持资金最低不低于1000元。

人文、社科、艺术类,重点项目原则上每项不超过1500元,一般项目原则上每项不超过1000元;项目支持资金最低不低于800元。

五、工作进度

1.项目立项工作(即日起至4月5日)

(1)各学院党委副书记、负责科研工作的副院长、分团委书记和相关教师组成专项工作机构,结合本通知和划拨经费,确定本学院大学生研究计划工作方案(应包括领导机构、工作程序、评审专家等)。

①根据选题要求,面向本院各专业老师征集研究计划课题,形成2019年大学生研究计划课题指南。

②向所在学院学生公布课题指南,开展项目立项申请相关工作。立项申请通知应公开,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大多数学生获悉。

③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填写《大学生研究计划立项申请书》(附件3)。

④各学院对本学院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初步确定本学院立项项目名单,划分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核定每个项目的经费数。

⑤2019年4月5(星期五)前,向校团委报送二级学院、教学部、职能部门项目申报书和立项汇总表(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须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bigctwkj@163.com)。

(2)团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项目将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3)进入立项名单的项目,由团委组织参与人员进行科研规范、科研创新交流、科研经费使用等方面的专项培训。所有进入立项名单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均须参加专项培训。凡未按要求参加专项培训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其所负责项目将不予立项。

(4)根据学校财务工作安排,2019年4月底之前,将统一下拨前期项目经费。

(5)已审批立项项目参与人员开展项目的研究工作。

2. 中期检查工作(2019年6月至7月)

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团委将会同教务处,在各学院中期检查工作结束后,针对国家级、北京市级和校级的所有学生研究计划项目进行抽查。

3. 项目结题工作(2019年11月上旬)

校团委统一组织结题答辩,通过答辩的形式验收项目结题情况。对于优秀项目和良好项目在按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对于未按时结题项目可参加团委另行安排的结题答辩,但不再给予奖励,最终未结题项目将不再予以支持开展校内外大学生研究计划项目,同时从下年度所在单位下拨经费中扣除相应经费。

六、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统筹兼顾,将责任落到实处,形成“统一领导、协同合作、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

2.加强指导,突出特色。各相关单位应做好项目库规划,以问题为导向,做好项目的申报指导,推荐符合申报要求的高质量研究项目,保证课题的创新性与实践性,突出学科专业特色。

3.强化落实,监督考核。各相关单位要将大学生研究计划项目与教学、科研工作相结合,突出项目的实际意义,同时应加强项目研究过程的监督、管理与考核制度。

联系人:王昕  联系方式:60261032,bigctwkj@163.com

共青团北京印刷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19日

附件:

1.2018年大学生研究计划未结题项目名单

2.2019年大学生研究计划经费使用安排

3.2019年大学生研究计划立项申请书

4.2019年大学生研究计划立项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