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为了加强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共青团组织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团市委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度团内统计、团费收缴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共青团基本信息统计
(一)工作对象
我校所有学生团员,包括本科生、研究生。
(二)工作要求
1.逐级统计上报
各分团委要准确掌握基层团支部、团员、专兼职团干部的基本情况,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认真填写《2018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附件1)中要求的有关数据并逐级汇总上报。
2.工作进度安排
(1)共青团线上系统信息核对、补录、确认阶段(1月14日至1月16日)。各级团组织依托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对本单位共青团线上系统内信息进行完善、核对、补录、确认(数据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确保共青团线上系统与实际情况一致。
共青团线上系统团统信息查询路径:组织管理中心-统计信息-团统信息。各级团组织应将团统工作与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团组织和团干部信息问题整改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梳理本系统团组织基本信息,进一步明确组织隶属关系,做到应统必统,同步推进。
特别提示:团干部要注意专兼职属性(分团委书记、副书记、团支书等均为兼职);新发展团员数量要注意应为2018年度新发展团员(我校2018年未发展团员)。以上信息在共青团线上系统及纸质版汇总表中要一致。
(2)数据导出及报送阶段(1月16日至1月17日)
各分团委以1月16日查询的共青团线上系统数据为准,填写本级团组织的《2018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共青团线上系统统计数据)》(附件1)以及《共青团有关统计数据对比表》(附件2),经分团委书记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于1月17日下午4点前报校团委。(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各级团组织应依托共青团线上系统谨慎、细致开展团统工作,认真汇总填写,实事求是做好数据汇总工作。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的有关数据与2017年底团统数据(即各分团委上年报送的2017年度团统数据)相比,变化幅度超过5%的,需书面说明原因,书面说明应事实清楚,数据详实,说明后应有分团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确认。
二、团费收缴
(一)工作对象
全校所有在籍学生团员,包括本科生、研究生。
(二)工作安排
1.2019年2月26日(周二)前,各学院按照团费收缴标准,向每位团员全额收取团费;
2.2019年2月27日(周三)下午4点前,各学院按规定比例向团委上缴团费;上缴团费时需附本年度团费收缴明细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3)。
(三)注意事项
1.团费收缴标准:按每人每月0.2元收取;2018级新生上缴半年团费。
2.团费收取、留用比例:各学院分团委按照团费收缴标准,全额收取团费;根据团市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京团组【2019】2号)文件要求,各学院分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100%,向校团委上缴团费的40%,留用60%;学校团委将向团市委上缴所收缴团费的40%,留用60%。
3.《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见附件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昕 60261032 bigctwzzb@163.com
附件:(附件1-3均需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
1. 2018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
2.共青团有关统计数据对比表
3. 2018年度团费收缴明细表
4. 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共青团北京印刷学院委员会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