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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第三十六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参评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06    


各院系级党组织:

为集中展现首都青年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北京篇章中的青春担当,激励广大青年积极投身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根据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三十六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校内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决策部署,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

2. 模范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带头做到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

3. 坚持首善标准,踊跃投身新时代首都发展的火热实践,在优化提升首都功能、增进民生福祉、增强创新动能、深化改革开放、加强超大城市治理、统筹发展和安全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4. 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群众认可度高,在本地区、本系统中有一定影响力。

5. 年龄为1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至2026年4月30日)工作生活在北京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

二、推荐程序

按照自下而上原则,采取自主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认真遴选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或学生,经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核后提名推荐,每个二级党组织最多推荐1名教职工或学生,过时未提交推荐材料视为放弃推荐。学校相关部门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至北京团市委。

三、材料报送

1. 推荐人选须按要求填写《北京市市级工作部门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见附件);

2. 请于2026年2月9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材料发送至邮箱(联系人:张波,联系电话:13552773885、60269523,电子邮箱:13552773885@126.com)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将其作为青年政治引领的重要举措,确保推荐工作规范有序。

2. 严格审核把关,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推荐对象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学习)实绩,坚持优中选优,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3. 注重宣传引导,各二级党组织可结合推荐工作,宣传青年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